浏览数量: 115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8-01-02 来源: 本站
各区科经委、经委(商务委):
自2011年以来,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多个部门认真实施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工程,在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,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根据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企业〔2013〕264号)和《上海市发展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(2015-2017)》(沪经信企〔2015〕365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2017年度1397家上海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公布于后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两年(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),到期后再行资格复核。
各区要以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发展“四新”经济为契机,进一步深化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工程,落实各项扶持政策,提升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能力。